台商告妻中國通姦 無證據不起訴

一對在中國開工廠、事業有成的夫妻,因感情降到冰點回台打離婚官司,期間沈姓丈夫聽聞中國工廠的員工告訴他,老闆娘曾帶一名葉先生回宿舍,認為妻子與葉男不僅外遇,還在宿舍偷情,怒告2人中國通姦,但台北地署查無任何證據,認定相關指控全是沈男「合理推論」而來,今將2人不起訴。

據了解,沈姓男子與吳姓妻子婚後到中國發展,夫妻倆胼手胝足、同心將事業做得有聲有色,還會輪流前往中國工廠視察。不料,近年來公司營運雖然穩定,2人感情卻開始生變,還提起離婚訴訟。

沈男指控,去年底中國籍員工告訴他,說老闆娘曾帶著1名葉姓男子到宿舍住了10天,離開時還叫司機把葉男睡過的床單帶走,另外沈男還懷疑妻子曾到其弟弟的住處,與葉男相會並偷情,認為妻子提離婚是因為背叛了他,因此告2人通姦。

北檢開庭時,傳了被懷疑是小王的葉姓男子到案,葉男供稱,他與沈男妻子的弟弟合夥開公司,因為到中國考察,才會借住台幹宿舍,並未與葉男的妻子發生任何關係。而吳女到案也供稱,當時葉男住進公司宿舍,她並未到宿舍,2人怎麼可能發生關係。

由於提告的沈男,指訴妻子與小王發生通姦的情節,都是他自認「合理推論」得來,但卻完全沒有任何證據,檢方今將2人不起訴。

Taiwan Private Investigators 小編表示:如果沒有經過調查蒐證,就別幹那種「自認為」合理推論會打草驚蛇的傻事!